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支持、管辖,有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缴纳职工的社保费用,导致职工权益受损,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面我将从不同方面详细回答这个问题。
一、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此类案件?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负责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对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案件,人民法院是可以受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民事纠纷案件。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因此,人民法院在法律围内是可以受理此类案件的。
二、人民法院是否支持职工维权?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法院的职责所在。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权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是支持职工维权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是按照地域管辖原则来处理案件的。对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案件,由于关系到劳动合同纠纷,一般归属于劳动人事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因此,人民法院具有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案件进行管辖的权力。
四、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案件,职工需要在发现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一年,职工将不能再主张其社保费用未缴纳的权益。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案件,人民法院是可以受理、支持和管辖的。职工在发现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具体的判决结果是由法院根据法律、事实和证据来评判的,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实例:张某在某公司工作,经查询发现该公司未按时缴纳其社会保险。张某与公司进行协商,但未能得到解决。随后,张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最判决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在这个案例中,人民法院对于职工的维权诉讼给予了支持和保护,促使用人单位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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