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死亡赔偿金:法条、标准、判决书和到账时间
刑诉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对因犯罪表现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向被害人的家属支付的赔偿金。这一制度旨在弥补被害人的家属因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起到惩罚犯罪表现的作用。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被告人因犯罪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理应判决其在刑事判决书中支付被害人的赔偿金。”
赔偿金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难题若干具体应用疑惑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赔偿金数额理应依法结算确定。具体标准包含被害人死亡后承担赔偿金的必要支出、被害人丧葬费用、被害人死前的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等。
判决书内容:刑事判决书理应明确列明被告人应该支付的具体赔偿金数额,并说明赔偿金的支付期限和途径。被告人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应该准时足额支付赔偿金,否则法院可采纳强制行措。
到账时间:一般情况下,被告人支付赔偿金的时间为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假使被告人无力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可向法院申请分期支付,但在期限内仍需准时支付每期应付款。
实例:以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为例,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并判决支付死亡赔偿金。依据被害人家属提供的相关证据,法院审定赔偿金总额为100万元。判决书规定被告人须在判决书生效后的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100万元赔偿金。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支付赔偿金,法院依法可采用相应的强制实行措保障被害人家属可以及时收到赔偿款。
刑诉死亡赔偿金是刑事诉讼中要紧的民事赔偿形式,可以部分弥补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被告人理应按期足额支付赔偿金,确信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精彩评论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被告需要赔偿被害人相应的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等,这些费用标准为死者所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以下简称2003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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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刑事诉讼法》中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刑事案件死亡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最高院的《刑事诉讼法解释》明确规定“刑附民案件起诉精神损失,不予受理”,将诉讼程序大门向被害人亲属关闭。

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无论被告人就损害赔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