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包括哪些及债权种类
保证合同是一种法律上的不能协议,其中一方(保证人)向另一方(债权人)保证履行合同中的一般一或多义务。保证人作为担保人承担责任,保证债务的规定履行。在保证合同中,债权人是指与保证人签订合同的利息一方,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履行债务。
保证合同的偿还债权人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法人实体。以下是一些可能成为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的关系例子:
1.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贷款或信用合同中,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作为债权人,保证人向其保证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2. 供应商:在供应合同中,供应商可以作为债权人,保证人向其保证采购方履行付款义务。
3. 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可以作为债权人,保证人向其保证执行合同中的约定法律义务。
4. 建筑商:在建筑合同中,建筑商可以作为债权人,保证人向其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
5. 租赁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租赁公司可以作为债权人,保证人向其保证承租人履行租金支付义务。
6. 联保人:在合同中,保证人可能需要追加联保人,联保人作为债权人,保证人向其保证借款人或合同方履行债务。
保证合同的人和债权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1. 金钱债权:即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履行合同中的如果货币支付义务。
2. 履行债权:即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履行合同中的债务人某种行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第三义务。
3. 担保债权:即保证人为债权人提供担保,保证债务的第三人按时履行。
4. 返还债权:即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返还合同中的到期款或财产。
5. 被动债权:即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承担因合同违约而产生的或者损失或赔偿责任。
6. 申索债权:即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提供索赔或诉讼的发生支持,以确保债权的连带实现。
总的的是来说,保证合同的代为债权人可以包括各种与保证合同中的也可以债务有关的第十三个人、公司和其他法人实体,而债权种类则包括各种履行、担保和赔偿等方面的第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