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上的债权起止时间如何计算及填写?
抵押登记上的债权起止时间是指债权的有效期限,即债权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结的时间。在填写抵押登记相关表格时,正确计算和填写债权的起止时间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益。
1. 债权起止时间计算方法:
- 按照法律规定的起始时间:债权的起始时间可以是合同签订日期、借款发放日期等法定起始时间。例如,当合同签订日期为债权起始时间时,需要在表格中填写合同签订日期。
- 按照约定的起始时间:债权的起始时间也可以是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时间。例如,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将从特定日期开始,那么在填写表格时应该按照这一约定填写起始时间。
2. 填写债权起止时间的注意事:
- 确认合同有效期:在填写债权起止时间时,需要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并且没有被止或解除。若合同已经无效,应该填写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最后一次有效的日期。
- 区分起始和截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的是债权开始生效的日期,而截止时间指的是债权止的日期。在填写表格时,要清楚区分这两个时间,并填写准确。
- 只填写有效期:在填写债权起止时间时,只需要填写有效期,而不需要填写具体的时间间隔。例如,填写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而不是填写间隔时间为“5年”。
综上所述,抵押登记上的债权起止时间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和填写。在填写时,应该确保准确无误地填写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并注意区分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只需填写有效期,而不需要填写时间间隔。正确计算和填写债权起止时间有助于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精彩评论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力。这表明,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

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期限怎么确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而日常生活中最常听到的就是抵押,抵押权包括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权利抵押、最高额抵押、财团抵押和共同抵押。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关抵押登记问题。这种情况是抵押登记工作中最常见的情形,登记机构直接按两个合同约定的债权数额登记即可。只需注意所担保的债权数额不能超过抵押物的贷款抵押价值。

抵押登记中的债务履行期限的规定为,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协商确定,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

抵押登记中的债务履行期限规定:当事人如果没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另外协议补充。若是无法协议补充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民法典中规定抵押房产抵押权的有效期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所以具体时间为三年,抵押权应当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没有行使的,人民法院不再进行保护。

如果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了,那么抵押权也消灭了 抵押权不受消灭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