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阅卷规定及法律依据
律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阅卷规定和法律依据主要以中国刑诉法为基础其相关规定可概括如下:
一、阅卷的概念和目的:
阅卷是指律师在刑事申诉案件中申请查阅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卷宗、材料等。其目的是为律师在提出申诉时提供充分的进入证据和材料基础,保证申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法律依据:
1.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被告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其他留意义务人有权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书证、鉴定意见、笔录和其他材料。”
2.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申诉人及其辩护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查阅、复制案件材料。”
3.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办理申诉、检察建议案件若干疑问的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被申诉人、申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有权查看、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图表和文件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6条规定:“律师依法需要查阅、复制与所委托的案件有关的书证、实物和其他材料的,有权向委托人所在地或案件保管的机关提出申请”。
三、阅卷的程序和需求:
1. 申请书的提出:律师应向办理案件的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明确申请的目的、内容和理由。
2. 权力机关的审查:办理案件的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认真审查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及时给予回复。
3. 查阅环节:倘使申请获准,律师可前往办案机关指定的地点查阅卷宗和相关材料,可以实行拍照、复印等操作但不得带走原件。
4. 协助查阅:办案机关应尽量配合律师的查阅工作,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解释。
5. 保密义务:律师在阅卷期间应严守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查阅的卷宗和材料内容。
四、阅卷规定的必不可少性和起因:
1. 充分阅卷有利于律师理解案件全貌:通过查阅卷宗和材料,律师可全面熟悉案件事实、证据、调查取证过程等有利于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和申诉理由。
2. 增进律师的辩护品质和效果:充分的阅卷能够使律师在庭审中能够更充分、准确地举证和辩护,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需要:阅卷是法治社会中法律赋予当事人和其代理人的必不可少权利,通过阅卷,能够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本身的权利,同时对当事人和办案机关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
律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可依据中国刑诉法和律师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请,以便查阅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案卷卷宗和材料。阅卷的程序涵申请、审查、查阅环节等,并应严守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充分的阅卷有利于律师理解案件全貌,升级辩护品质和效果并满足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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