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要素

赠与合同是指一个人(出让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个人(受让人)的一种合同形式。赠与合同在民法中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加以规定的。下面将从赠与合同的定义、要素及其特点实详细阐述。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指自愿、对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一合同,出让人以无偿的形式将其财产转让给受让人。赠与合同在法律上是以书面形式成立,即需要经过书面的合同协议来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赠与合同的要素

赠与合同主要涵如下要素:

1. 出让人:出让人是指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让人的一方。出让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表现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资格实法律表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写赠与合同应注意的

2. 受让人:受让人是指接受出让人赠与财产的一方。受让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赠与财产:赠与财产是指出让人转让给受让人的财产。赠与财产可以是具体的动产、不动产,也能够是财产权益。

4. 赠与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必须经过出让人和受让人的双方意思表示,即出让人有意愿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让人,而受让人也同意接受出让人的赠与。

5. 书面形式:赠与合同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成立的合同。即出让人和受让人必须通过书面的合同协议来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赠与合同的特点

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 无偿性:赠与合同是指无对价地转让财产。出让人在赠与行为中并不会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2. 自愿性:赠与合同是自愿行为,出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出于自愿而达成的合同。

3. 双方对等:虽然赠与合同是无偿转让财产,但出让人和受让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

4. 不可撤销性: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就不可随意撤销或变更。只有在法律上认可的情形下,才能够解除或变更赠与合同。

5. 强制性:赠与合同是一种强制性的合同,即一旦双方达成赠与合同关系,就必须遵循约好的内容和办法履行合同。

赠与合同是一种自愿、无对价、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形式。赠与合同的要素涵出让人、受让人、赠与财产、赠与意思表示和书面形式。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自愿性、双方对等、不可撤销性和强制性等特点。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和约力,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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