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及法条
赠与合同是指自愿转让出本身的财产给他人,并且不需求对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报或报酬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自愿放弃财产的所有权,将其转移给受赠人。要使赠与合同成立,需要满足若干特定的要件和相关的法条。
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之一是自愿性。赠与人必须自愿地放弃财产的所有权,未有被任何形式的欺骗、胁迫或误导。这意味着赠与人必须具备完全的心智能力,可以理解本身的表现和结果。假若赠与人在作出赠与决定时受到操纵或迫使,那么赠与合同可能无效。
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之一是赠与的财产必须是具体而明确的。这意味着财产必须可以被具体地识别和描述。一般情况下,不动产、动产、现金、股权、知识产权等都能够作为赠与的财产。赠与人必须能够明确地指定财产的性质和数量,以便受赠人能够清楚地知道本人获得了什么。
第三,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之一是赠与人必须明确表示放弃对财产的所有权。这能够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来实现。赠与人必须明确地表达出放弃财产的意愿,并且此类意愿必须是真实和真诚的。
第四,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之一是受赠人必须接受赠与。受赠人必须明确地表达接受赠与的意愿。这可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来实现。接受赠与的行为可有多种办法,例如签署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直接通过口头表示接受等。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赠与合同的成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条和第23条,赠与合同的要件包含双方的自愿性、财产具体性、赠与人的明确表示和受赠人的明确接受。
以一个实际案例实解释,假设赠与人小明决定将自身名下的一辆汽车赠与给他的朋友小。小明明确地告诉小他决定把汽车赠与给他作为礼物。小对此表示感谢并接受了这个赠与。在这个案例中,赠与人小明自愿地放弃了汽车的所有权,财产是具体而明确的,赠与人明确地表示了对汽车的赠与,而受赠人小明确地接受了这个赠与。 这个赠与合同成立。
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涵自愿性、财产具体性、赠与人明确表示和受赠人明确接受。这些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得到明确规定和解释。赠与合同的成立主要基于双方的自愿意愿,并且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