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的原因、情形和区别
1. 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的起因
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是指在法律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全部或部分交易关系已经止。其起因可以是:
(1)履行完:在债务人依照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全部履行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将会消灭。
(2)抵销债务:当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相互债权债务互相抵销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也会消灭。
(3)债务人破产:当债务人由于破产或清算而全部或部分失去还款能力时,债权债务关系将会自动消灭。
(4)强制行: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实行强制实行,当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取得强制实行结果后,债权债务关系将会消灭。
2. 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的情形
(1)履行完:当债务人已经完成了其应履行的全部债务时,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
(2)抵销债务:当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互相抵销债务的情况时,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
(3)合同止:当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到期或发生了止事由时,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
(4)撤销合同:当债权人和债务人依法可撤销合同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
3. 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的区别
(1)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仅限于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其他不属于合同约好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
(2)当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时,债务人应还的债务金额,应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还清,而一旦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就不必再承担因未还清债务所带来的违约责任。
(3)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也会作用到其他相关的交易事或合同预约,为此在更新合同或重新协商交易方案时就要考虑到这一点。
(4)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后,债务人也就木有了对债权人的还款义务,但债权人仍然有权采纳法律手强制行债权,从而追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