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焙店合同本
烘焙店合同
编号: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烘焙店开业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的烘焙店(以下简称“店铺”)出租给乙方,供乙方经营烘焙业务。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至。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法
1.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涵店铺利用权和所用设备的采用费用。
2. 乙方每月租金需在每月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租金后出具正式收据。
第四条 利用权及经营围
1. 甲方将店铺利用权授予乙方,乙方有权合理采用店铺内的设备和设。
2. 乙方有权在店铺内经营烘焙业务,包含但不限于烘焙蛋糕、面包等食品。
3. 乙方经营围必须合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食品安全和生标准。
第五条 店铺装修及设备
1. 甲方将店铺交付给乙方时的装修和设备情况如附件所示。
2. 乙方应妥善保管店铺内的设备和设,并按规定采用。
3. 乙方在合同期满时,应保持店铺内设备和装修的完好状态,如有损坏需按照市场价赔偿。
第六条 税金和费用
1. 乙方须遵循国家有关税法和规定承担应缴纳的税金和费用。
2. 如因乙方的经营表现致使相关罚款或法律纠纷产生,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的预约,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和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超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店铺利用权,乙方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达成续约协议。
2. 如未能达成续约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应于合同止日前将店铺交还给甲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他预约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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