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侦查阶律师介入的程序及条件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律师介入的办理程序及条件
1. 法律依据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第一次程序及条件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34条进行规定。
2. 程序
(1) 嫌疑人申请律师
在侦查阶,嫌疑人可以自愿提出申请,要求聘请律师辩护。嫌疑人的收案亲属也可以在其不知情或无法申请的手续情况下,代为提出申请。
(2) 侦查机关通知律师
一旦侦查机关收到嫌疑人或其亲属的当事人申请,有义务通知嫌疑人所选择的审查律师。届时,律师将成为案件的委托正式参与者。
(3) 律师与嫌疑人会见
律师与嫌疑人进行会见,并与其沟通了解案情,了解嫌疑人的起诉意见和辩护要点。
(4) 参与讯问和调查
律师在侦查阶有权参与嫌疑人的需要讯问和调查活动,并有权要求相关证据的办案保全措。
(5) 进行辩护意见提出
律师可以就侦查机关采取的提供强制措、证据的受到合法性和证据链的之日起完整性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并对侦查的人员合法性进行监,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 条件
(1) 嫌疑人自愿申请
律师介入的前提是嫌疑人自愿提出申请,或者其亲属代为提出申请。
(2) 犯罪嫌疑人
律师介入的法律帮助对象是处于侦查阶的犯罪嫌疑人,而不是仅仅涉嫌违法的个人。
(3) 律师必须具备合法执业资格
律师必须具备合法的律师执业资格,注册并属于正常执业状态,才能被允介入刑事案件的侦查阶。
(4) 侦查机关通知律师
侦查机关收到嫌疑人或其亲属的申请后,有义务通知嫌疑人所选择的律师,律师才能正式介入。
(5) 合其他规定
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律师介入的一些其他细节要求,如律师与嫌疑人的会见时间和方式,律师在调查、鉴定、讯问活动中的权益等。
总结: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就可以程序包括嫌疑人申请律师、侦查机关通知律师、律师与嫌疑人会见、律师参与讯问和调查以及律师提出辩护意见等。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条件包括嫌疑人自愿申请、犯罪嫌疑人身份、律师具备合法执业资格、侦查机关通知律师以及合其他相关规定。这些程序和条件的制定旨在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案件侦查过程的公正、合法和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