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争议的债务敲诈勒索罪的处理和立案标准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债务问题成为人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债务纠纷也因此层出不穷。针对涉及债务的敲诈勒索犯罪,其处理和立案标准一直备受争议。本文将从定义、案例、标准等多个方面探讨债务敲诈勒索罪的处理和立案标准。
定义
债务敲诈勒索罪是指债权人利用占有的债务权利,胁迫债务人支付或者允其占有财物或者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涉及到债务的敲诈勒索犯罪,需满足两个要素:一是敲诈勒索行为,二是有债权债务纠纷的事实存在。
案例
2015年,江高院发布了一则关于镇江市一借款纠纷的判决:两个单位因借款纠纷发生纠纷。其中,债权人在与债务人谈判未果后,采取随意扣押债务人车辆和拆卸债务人房门、抢走物品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对此,江高院认为,债权人采取扣押、拆门、抢物等暴力手,严重干扰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其侵害了债务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标准
未出现实际损失
在执行债权债务纠纷时,如债权人只是通过暴力威胁等手实现其诉求,与债务人仅存在涉及债权债务的法律事实,而未造成债务人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债权债务纠纷
对于刑事案件中是否属于债权债务纠纷,需根据债权债务纠纷的独立性、明确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等原则加以考虑。如果债权债务纠纷存在争议,应当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解决争议,不得将其转化为敲诈勒索行为。
违反法律或约定的期限
若债务人逾期未还、违反相关法律和合同,在债权人未行使法律程序下,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实现自己的权益,可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实际损失不合敲诈勒索标准
若债务人存在实际损失,但不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标准,如其违约时已承担违约责任等,也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结论
在处理和立案债务敲诈勒索罪时,需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判断。只有在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违反法律约定的期限、实际损失合敲诈勒索标准等情况下,才能认定其为敲诈勒索罪。同时,在实践中,也需要权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确保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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