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商铺合同本及开票要求
承租商铺合同本及开票要求
1. 引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承租商铺合同,由甲方(出租人)和乙方(承租人)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
2. 合同条款:
2.1 出租物:甲方同意将位于(商铺位置)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 租金及支付方式:乙方同意按照每月(或每度、每年)支付租金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具体金额)。
2.3 使用期限:本合同的使用期限为(具体时间),自(起始日期)起至(止日期)止。
2.4 使用目的:乙方承诺将商铺用作(商业用途,如办公、零售等)。
2.5 修缮责任:商铺的修缮责任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修缮费用。
2.6 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7 合同解除:在以下情况下,本合同将被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合同期满且双方不再续签;
(3)乙方违反合同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改正;
(4)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3. 开票要求:
3.1 开票单位:乙方在支付租金时,要求甲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2 发票内容:发票内容明确为房屋租赁服务。
3.3 开票金额:发票金额为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
3.4 开票时间:发票应当在租金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开具。
3.5 发票抬头:乙方提供准确的发票抬头,在合同签订时提供给甲方。
3.6 发票送达:甲方应将发票以挂号信或快递等方式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
4. 其他条款:
4.1 合同变更: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协议。
4.2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和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3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院解决。
4.4 其他约定:双方还约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约定)。
以上所述即为承租商铺合同本及开票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并确保遵守合同的约定以保证双方权益。此合同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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