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置换是债权债务关系吗-宅基地置换是债权债务关系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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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与债务 为平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实体法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宗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原告侵权诉讼。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置换使用权权属甲方合法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涉及宅基地的流转问题,最高法院对此持否定态度。 ▌裁判要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自由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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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自由流转,债务人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抵偿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债权人的,以物抵债合同无效,原借款关系未消灭。具体什么情况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自由流转,债务人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抵偿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债权人的,以物抵债合同无效,原借款关系未消灭,债务人仍应履行原借款关系下的租赁还款义务。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该土地甲方的集体用地,无抵押、无债权债务关系,是荒山坡地和坑地。 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和养殖。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用来偿还债务,首先宅基地不属于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