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理由-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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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进行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实体以及程序原因均能引起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实体理由主要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于发回重审的问题,简要分析如下:发回重审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应当处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如果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