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协议书双方简单一致
电力使用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 yyyy 年 mm 月 dd 日签署: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愿意就电力使用事进行合作,为了明确双方的事宜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供电事
1. 甲方同意向乙方供电,确保乙方用电工程得到正常运行。
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签订供电要求和相关规定使用电力。
3. 甲方将根据乙方用电需求进行电量供应,并尽量满足乙方的单位用电需求。
二、用电费用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法规电价政策和价格执行标准支付电费。
2. 乙方应按时支付电费,每月的达成电费截止日期为每月的建设第 5 个工作日。
3. 乙方支付电费应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甲方接受乙方预存电费。
三、电力使用责任
1. 乙方将负责电力使用过程中的需要安全,确保用电设备和线路运行正常,不损坏甲方供电设。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用电要求合理使用电力,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力。
3. 如因乙方使用电力而造成的系统电力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或更换费用。
四、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时提供电力,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工相关赔偿责任。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电费,乙方应按照每日 0.1% 的本比例支付违约金。
3. 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乙双方条款,导致甲方供电设备损坏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保证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方为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但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任何一方有权止本协议,但需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争议的以下简称解决
1. 本协议的法律法规解释及争议的五原县解决,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交由有管辖权的合同法院解决。
本协议书正本共 [数字] 份,甲、乙双方各持 [数字]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