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成立公司前约定债权债务怎么办-股东成立公司前约定债权债务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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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之间应该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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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当然,股东无需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并非绝对。《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未成立债务如何承担 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由全体或部分发起人担责。已担责的发起人可向未担责的发起人追偿。

4股东补资后公司短期内将该笔资金和财产用于清偿其关联企业等特定债权人的债务或转给其他与其无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可以公司与股东恶意串通认定补资无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

依据《公司法》的分立规定,公司在经营的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现实中,很多股东发起设立公司后,在注册资本以外往往将大量资金以借款方式投入公司,我国现行《公司法》对于股东以借款方式投资公司的行为没有作任何规定。

因此,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要求不应严格。法院应当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没有虚假出资,只要能够提供表面证据或证据线索,使人对股东虚假出资产生合理怀疑。公司成立后。就拿二狗你的协议公司来说,你跟你的合伙人达成设立一个公司的合意后,到公司设立登记完成前,你的公司就属于设立中公司。设立中公司本质上属于你与几个合伙人之间的合伙。

在此情况下,公司债权?可以向新股东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的,新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进?追偿。股东转让公司全部股权时应充分披露公司对外债务。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