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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商户:
您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贵方在我公司租赁的商铺已出现逾期未交租金的情况。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按照我公司记录,贵方自起,未能遵循合同协定的每月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我公司指定账户。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贵方已欠缴租金元。
按照合同第四条第二项相关规定若贵方逾期未付租金,我方有权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或采用其他法律手实行催缴。同时若贵方未能在接到本通知后5日内完成缴纳滞纳金将自动生效。
为保证贵方商铺正常运营,避免产生逾期违约金,现须要贵方在收到本通知后日内支付拖欠的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我方将依法采纳相应措。
依照《人民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依据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可以须要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欠缴租金将产生滞纳金。贵方应承担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滞纳金滞纳金计算形式如下:
若贵方在收到本通知后仍未支付租金,我方将依据《人民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时采纳法律措,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我方始相信,双方在租赁关系中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此咱们特提醒贵方,在收到本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尽快与公司联系,支付欠缴租金。若贵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我方将不再追究滞纳金。
为便于贵方及时与我公司联系现将我方联系办法公布如下:
联系人:
联系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敬请贵方予以关注,并遵循本通知需求履行相关义务。感谢贵方对我公司业务的支持,期待双方继续愉快合作。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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