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事实与理由:2019年9月,被告聂某某、易小某某向原告申请借款,2019年9月2日原被告签订《借贷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以转账的形式发放贷款50,000元。

在9月2日凌晨1:09分时按时还款,运用了的对公账户转帐,已转过去了,但他们的这个信息,我填对了,一直显示填不对,在早上10:15分又再我的支付宝帐户多扣了一笔170.85。我借了2000块,借了28天,要全部结清发现需要把所有利息都还掉,这非常不合理不合法,正常借款提前还款是能免掉剩下期数的利息的。

每期都扣担保费,评估咨询服务费,保险费等不合理收费的欺诈行为,要求退还。

借了两笔贷款,总本金67500元,分12期,已还5期,要提前结清后面7期,但是提前结清还要收取后面全部的利息费用,合同存在欺诈霸王合同行为,与在线客服。

正义喵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05-08 10:13:24 本人于2021年4月20日在申请了两笔各1万元的借款,分三期。现在我想全部提前还款。

本人于2024年9月21日在平台借款6200元,共分12期,目前已还款六期,每期应还款628元,目前本人由于工作原因工资一直未发导致资金有问题无法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