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该在法定时限内提交证据。在司法实践中逾期举证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将从逾期举证的定义、起因、法律后续影响以及庭审中逾期举证的解决等方面实行探讨。
逾期举证是指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交证据而在庭审期间或庭审结束后提交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理应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证据。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提出新的证据。”
1. 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当事人对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定不理解引发在法定时限内未能提交证据。
2. 当事人故意拖延诉讼。部分当事人为了达到拖延诉讼的目的故意不在法定时限内提交证据。
3. 证据难以取得。部分当事人因各种原因,如证据难以查找、证人不愿出庭等,致使在法定时限内未能提交证据。
4. 法院原因。部分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未能严格把握证据时限,致使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提出。这意味着,逾期提交的证据可能失去证明力。
《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对本人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不存在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结果。” 逾期举证可能造成当事人承担不利后续影响。
《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依照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法庭应该首先审查其合法性。倘若证据不合法,如侵犯他人隐私、采用暴力手段取得等,应该依法排除。
法庭理应审查逾期提交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假若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法庭可以不予采纳。
对合法、关联的证据,法庭应该审查其证明力。倘使证据证明力较弱,法庭可不予采纳。
在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力后,法庭理应按照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不是采纳逾期提交的证据。
以下是一个关于逾期举证应对的实例:
甲诉乙侵权纠纷案。甲在法定时限内提交了部分证据,但在庭审期间,甲又提交了一份关键证据。乙认为甲逾期举证,需求法庭不予采纳。
法庭经审查,认为甲逾期提交的证据合法、关联,且证明力较强。依据案件具体情况,法庭决定采纳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
逾期举证在庭审中的应对,理应遵循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力的原则。法庭在审查证据时,应该严格把握证据时限,保障案件公正审理。同时当事人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及时提交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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