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房合同样板电子版2020
1. 合同主体及背景介绍
本合同是由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所拥有的位于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的房屋实行租赁合同的约好及签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合同。
2. 租赁房屋基本信息
房屋地址:
房屋类型:
房屋面积:
租赁用途:
租金:
起租时间:
结时间:
居住人数:
3. 租赁条款
3.1 房屋的租赁期限为至。
3.2 甲方将房屋租赁给乙方乙方应于交付首月房租、押金共计元,以后每月按元支付租金。
3.3 租金支付方法:乙方应在每个月的前将房屋租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上。
3.4 居住人数: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将本房屋转租、出借他人居住,也不得将本房屋供第三方非法利用。客厅、厨房等公共区域不允任何人住宿或存放物品。若居住人数超过人,则乙方需支付额外租金。
3.5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需解除合同需双方协商。
3.6 租赁期限届满前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提前续租或退房的通知,乙方同意并同等条件下选择是不是续租如甲方未提出续租或退房意向乙方可提出意向。
3.7 如因乙方造成房屋损坏、擅自改造等情况,甲方有权扣除押金用于赔偿,若押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乙方应承担剩余责任。
4. 其他条款
4.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由甲方和乙方在书面协议下签字确认,并且任何不同意修改、补充的一方均有权提出止租赁合同。
4.2 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3 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到期后不再自动续约,届时如需续租,须双方协商并另行签署续租合同。
4.4 若因不可抗力等起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妨碍本合同主要目的的情况下予以解决。
甲方:(签名/章)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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