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刑事案件查询网,安县刑事案件判决书
安县刑事案件查询网是一个提供刑事案件查询服务的在线平台旨在方便公民、律师等相关人士查询安县的刑事案件信息。通过该网站人们可查找到安县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并且每篇判决书的字数不少于1500字。下面是几篇安县刑事案件判决书的示例附上序号供参考:
一:2019年安县刑事案件判决书
案号:2019XXXXX
案由:盗窃罪
被告人:张某
审理时间:2019年5月1日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19年4月30日晚,在安县某商店盗窃他人财物,被商店监控录像拍下。张某在被抓获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认罪。依照刑法第xxx条,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二:2020年安县刑事案件判决书
案号:2020XXXXX
案由: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某
审理时间:2020年11月15日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某于2020年10月27日晚,在安县某酒吧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某手持利器刺伤被害人致其重伤。某犯罪后逃逸但在警方追捕下于2020年11月5日被抓获归案。按照刑事法第xxx条,依法对被告人某判处有期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三:2021年安县刑事案件判决书
案号:2021XXXXX
案由:贩卖毒品罪
被告人:王某
审理时间:2021年6月20日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于2021年6月15日在安县某小区内贩卖毒品被抓获,现场查获毒品10克。王某在接受审讯时对其贩毒表现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积极改正错误。按照刑法第xxx条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以上案件仅为示例,实际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因具体案情和法律适用不同而有所差异。如需查询安县刑事案件,请登录安县刑事案件查询网实行查询操作,并在查询结果中查看详细的刑事案件判决书。
精彩评论

2023年2月1日晨,被告人黄某入户盗窃时,被被害人当场抓获并报警,民警抵达现场后将黄某依法传唤至接受调查,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判被告人黄某强等二十名被告人犯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一案,主犯黄某强被判处有期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五万元。

永丰县人民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实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和高检院《人民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

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随后,被告人强在未取得融资资质的情况下,纠集被告人肖水长、奕瑛招聘被告人、志、斌秀、头香为业务员,在州区、万安县、泰和县、遂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