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之间能否复制刑事卷宗的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要紧性无需赘言。在办理案件时,各方都用到了刑事卷宗,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辩护人之间需要交换信息以更好地为其当事人辩护,这就引发了一个疑惑:辩护人之间能否复制刑事卷宗?本文将从法律和实践两个角度探讨这个难题。
辩护人之间能否复制刑事卷宗证据
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律师、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权查阅、抄写、照相、录音刑事卷宗,并可以提出异议和意见。由此可见,刑事诉讼法并未禁止辩护人之间复制卷宗证据。
实践探讨:虽然法律木有禁止辩护人之间复制卷宗证据,但实际上复制卷宗证据是受到限制的。要满足查阅卷宗的合法条件,证据复制必须经过卷宗管理机关的可。假如未有得到可,从卷宗中复制证据是违反卷宗管理规定的表现。假使辩护人试图利用私人资源对卷宗证据实复制,这无疑也会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造成作用,不利于辩护的实。
辩护人之间能否复制刑事卷宗案件
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依据执业资格、工作需要,在诉讼委托围内共同行使诉讼权利。同时《律师执业办法》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可以获取办案需要的材料和文件。这也间接地说明了辩护人之间可复制刑事卷宗案件。
实践探讨:但是在实际办案中,辩护人之间复制刑事卷宗案件的表现也受到了限制。复制文件必须在对解密和保密事实行了审核之后才能实,因为案卷中涉及到的多信息是受到保密的。在各地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卷宗管理中心,对外提供卷宗证据的电子查询和浏览平台,辩护人之间可通过这个渠道获取卷宗案件,避免直接复印卷宗。
辩护人之间能否复制刑事卷宗的规定
法律规定:在《律师执业办法》中,刑事案件辩护人有权利复制有关案件的法律文书,并可向被告人亲属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律师、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权查阅、抄写、照相、录音刑事卷宗,并可以提出异议和意见。按照法律规定,辩护人之间复制刑事卷宗的表现是允的。
实践探讨:除了法律规定,为了保障证据真实可靠,各地法院还会设置了复印卷宗的严格制度。例如,在东省各级法院,只有在卷宗利用需要、被告人、辩护人或被代理的当事人申请、有关公检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授权及审批后,才能够复印刑事卷宗。复印必须选用有关技术手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保密性。在复印后,需在该份卷宗卷上签名,注明复印时间、数量等核查事。如此这样,不仅保证了卷宗案件的真实性,保障了文件的完整性,也减轻了辩护人之间的复制卷宗的工作量或风险。
在理论上,辩护人之间能够复制刑事卷宗,并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操作。但是在复制卷宗证据和卷宗案件时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办案程序,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同时加强对卷宗案件的管理和保护,采用科技手,能够保障卷宗的真实性和保密性,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辩护人而言,其主要的任务是要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据材料,如实陈述事实,有力地为当事人讨回公义,而非通过不留痕迹的复印行为实行篡改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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