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合作协议书本
摄影师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背景
合作双方为摄影师(以下简称甲方)和合作方(以下简称乙方),在互互利、公平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作目
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摄影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商业摄影、人物摄影、产品摄影等。
2.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合作需求,包含拍摄内容、时间、地点等。
三、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作目完成之日止。
四、权益与义务
1. 甲方权益和义务:
a) 保证技术能力:甲方应具备专业的摄影技术能力,保障作品优劣。
b) 关注形象维护:甲方在合作期间应注重形象维护,包含身着整洁、礼貌待人等方面。
c) 保密责任: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任何商业信息及资料保密,不得擅自利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权益和义务:
a) 提供需求:乙方应详细、准确地向甲方提供合作需求,并配合甲方实行拍摄。
b) 付款义务:乙方应依据双方协定的价格和付款途径及时支付费用。
c) 合作传:乙方可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合作进展中产生的照片作为传资料。
五、合作费用及支付形式
1. 合作费用:双方预约的合作费用为(金额)。
2. 支付途径:乙方应在合作目完成后的(天数)内,通过(支付途径)支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预约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于是而遭受的损失。
2. 若因不可抗力起因致使合作无法完成或中断,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条款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进展中产生的商业秘密、合作方案等信息,应予以保密,并在合作结后继续承担保密责任。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应对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提交本协议签订地(地点)的仲裁机构裁决。
九、协议解释与变更
1. 本协议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生效。
十、合作协议止
1. 本协议预约的合作目完成后,本协议止。
2. 协议止后,双方不再承担相应义务,但保密条款仍然有效。
十一、其他事
1. 本合作协议正本为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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