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包括哪些法律规定?
一、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享有基础法律。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律师的业务调查取证权。具体法律规定涵:
1. 第28条:“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律师有权参加该案诉讼活动……。”
2. 第34条:“对案件的事实实调查,及时收集、核实和固定证据,侦查机关应该听取被害人、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在取证期间,理应尊重为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辩护的法庭律师的权益,对律师在依法履行职责期间采纳的行动予以支持和保护。”
3. 第45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等调查证据,应该依法查证真相,使抽象的罪名具体化……。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在审查调查活动中自行提供证据,也可以通过自身拥有的证据,通过委托代理人、授权律师、诉讼代理人等途径提供证据。律师有权为委托人收集、提供证据。”
4. 第47条:“被告人或辩护人认为某证据的证明力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有关键作用的,可以须要人民法院传唤证人或鉴定,也能够提供相应证据,但是不能证明指控的理由和证据是错误的、虚假的或是说无法成立的,不得无限制地实证据提供。”
5. 第122条:“人民法院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证人传唤、鉴定和调取文书档案等证据需求,应该尽可能予以保障。当事人和律师必要时可提出控制呈现。”
二、刑事辩护权教育条例
《刑事辩护教育条例》规定依法保障律师行使刑事辩护权的具体权限,这些规定也涵了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6. 第十条:“律师有权通过调查取证等方法查明犯罪事实,强调和证明被告人的无罪。”
7. 第十二条:“案件文件是律师提供辩护意见和辩护的主要依据,必须依法向律师提供。”
8. 第十三条:“律师在辩护中发现关于案件事实的新线索,可提出证人、鉴定等证据,也能够向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请求调查取证。”
9. 第十六条:“律师在案件审理期间,有权与调查机关、检察机关等交换意见,提出审判建议,申请保全、排除非法证据、取证等。”
10. 第十七条:“被告人、律师在刑事案件审理进展中,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和申诉。”
三、律师法
《律师法》强调保护律师权益,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行使调查取证权提供保障,具体规定涵:
11. 第二十九条:“律师在履行职责进展中,依法收集、调取与当事人有关的合法证据,有权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提出调查取证申请。”
12. 第三十二条:“律师有权参加涉及当事人利益的听证活动,和会见被羁押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提出申诉和申请控告。”
13. 第三十四条:“律师为委托人调查、收集证据,具有保密权和辩护权。受委托的律师应该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保障委托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我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辩护教育条例》和《律师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调查取证,收集证据,为被害人和被告人实辩护,提出审判建议和保全等申请。保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民权益实现和社会发展,具有关键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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