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本最新规定
工程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明确双方在工程债权债务转让事宜上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财产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工程债权转让给乙方,转让的工程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详细列出转让的工程债权情况)
第二条 债权转让价款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工程债权转让价款(详细列出转让价款金额),在签署本协议时支付。
第三条 债权转让手续
1. 甲方应向工程债权债务相关方(详细列出相关方名称和联系方法)通知工程债权转让一事,并协助乙方完成债权转让手续。
2. 乙方应在收到相关通知后,尽快与相关方联系,完成工程债权转让手续,保障转让顺利实行。
第四条 债权风险
1. 甲方承诺工程债权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如因工程债权转让引发任何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在接受工程债权转让后,自行承担与债权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倘若一方未按本协议预约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故此致使的损失。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义务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