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襄阳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活动。
第三条 住房租赁活动应当遵守政策法规,诚实守信,合理合法,公平自愿,尊重当事人意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房屋中介、房东、租户等主体的管理,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有序发展。
第二章 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付款方式、维修义务、物业管理等内容。
第六条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第七条 房东应当保证出租房屋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要求,房屋设完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房东应当保障租户的居住权利,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或者变相限制租户的生活权益。
第九条 租户应当按时支付租金,并按时清理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第十条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户应当按时交还房屋,如需续租,应当提前与房东协商。
第三章 监管理
第十一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依法经营,开展租赁活动前应当取得相关资质,不得违法抽佣或变相涨租。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市场涉及的房屋中介机构、房东、租户等主体应当依法自律,遵守行业规,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章 处罚规定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并公布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 对故意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行,之前发布的相关规定由本办法取代。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总结了襄阳市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从租赁合同、监管理、处罚规定等方面对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规和管理。希望相关主体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共同维护襄阳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健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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