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行使阅卷权,必须提交哪些手续和材料
刑事案件律师行使阅卷权,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交一系列手续和材料,以确保合法性和规性。下面是行使阅卷权所需的可以基本手续和材料:
1. 委托书:律师需提交客户的法院委托书,委托书应包含委托律师代理案件阅卷的审判授权。
2. 证件:律师需要提交自己的查阅执业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以证明其具有合法行使阅卷权的如果资格。
3. 身份证明:提交律师本人的卷宗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4. 律师行:部分地区的提供律师可能需要在审理程序中提交行业证书,证明其具有正当资格行使律师业务。
5. 案由证明:提交与案件相关的事务材料或相关证据,以证明律师确实是案件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有权行使阅卷权。
在提交以上基本手续和材料的阶基础上,律师在行使阅卷权时还需遵循相关程序,如提前预约、在法庭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时间内阅卷等。只有在完成相关手续和材料的申请情况下,律师才能合法地行使阅卷权,保障当事人的复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