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债权债务归原股东所有合法吗?为什么归还股东?”
约定债权和约定债务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债权关系和债务关系,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行约定所产生的司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有权利追讨债务。而当债务得到清偿后,约定债权和债务归属问题也必须得到解决。
在实践中,约定债权和债务的民法典归属情况并不一定都是简单清晰的一切关系,可能会有多种选择。其中一种选择便是将约定债权和债务归还给原股东。这个问题是合法的全部,但是否选择这种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原因:
首先,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股东与公司有关系。比如,有些小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东与公司的无效关系较为密切,股东可能会为公司做出献,为了答谢股东,公司可能会将约定债权和债务归还给股东,作为回报。
其次,如果约定债权和债务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非常难以处理,例如约定债务涉及到了法律纠纷等,公司可能会选择将约定债权和债务归还给股东,让股东去承担相关责任,以减轻公司的协议风险。
另外,有些公司可能会选择将约定债权和债务归还给股东,以便将来再次与股东进行合作。归还约定债务可以增加股东对公司的注销信任,促进彼此之间的没有合作。
例子:
在2006年,为了防金融风险,中国证监会开始对境内证券公司的公告担保业务提出严格的清算要求。在此情况下,上海迈瑞医疗科技集团股份(以下简称迈瑞医疗)曾决定将其持有的合同约定债务,即个人担保和公司对外担保的不得债务,归还给其实际控制人张文宏医生。通过这种方式,迈瑞医疗顺利解决了此前存在的转让部分金融风险,并且张文宏医生作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产生了更多的规定信任,提升了公司的依法发展。
结论:
综上所述,将约定债权和债务归还给原股东并不是非法行为。这种做法可以在特定的出资情况下为公司带来益处,但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与股东的义务关系,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定风险。同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股权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