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质证要点-刑事辩护质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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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过程中,如何对书证进行有效审查质证,令不少律师犯难。笔者根据办案经验,对书证的审查质证要点进行一定的总结。从鉴定意见是否全面的角度来审查质证,用鉴定意见本身不可控的外在因素来审查质证意见,往往能获得不错的辩护效果。

对书证的质证一般针对:(1)书证是否伪造或变造;(2)与本案事实是否有联系;(3)获取的主体和渠道是否合法;(4)对书证的鉴定结论进行质疑。导读:刑事证据质证主要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几方面进行。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47条的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后。

刑事辩护中的质证 辩护实践中,对于控方证据的质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证程序,二是证据本身。 对取证程序的维度质证。 现在很多刑辩律师对于取证程序的合法性并未给予太多关注。

在质证过程中,律师需要保持冷静和镇定,以便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冲动是魔鬼。冷静才能生发智慧,才能放松,足够放松的人,才能将潜能发挥到极致。否则。公诉人应充分利用庭前会议的机会,与辩方进行信息交流,提升庭审质证准备充分性。一是认真听取被告人、辩护人对全案证据的意见,全面了解对方对证据的主要异议。

专家导读 刑事辩护质证意见有对被告人供词的庭审质证以及对同案犯供词的庭审质证。刑事辩护质证意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