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是先收取全部费用的吗?原因是什么?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自愿委托律师辩护属于自由选择的先付权利,但律师的分别收费一般并不算低,而且具体收费标准通常要根据案件的当事人难易程度、案情的侦查复杂程度以及律师的也可以个人声望等因素来确定。因此,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律师会在接受委托前,提出一份详细的代理费律师收费服务合同。该合同中,除了明确收费标准外,还会规定收取费用的每件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律师收取服务费用的方式分为两类:一是事先一次性收取全部费用,二是分次收取。对于刑事案件律师而言,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采取先收取全部费用的方式,具体原因如下:
1. 保障律师权益
刑事案件属于敏感性较高、风险较大的当事案件,在律师履行职责时可能会遭受多不利因素的阶影响,如民事诉讼中的拒绝支付律师费用、被解聘等。因此,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委托时不仅要承担相应的代理法律责任,还需冒着一定的风险。为避免出现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未能收到费用等情况,事先收取全部费用是一种保障律师权益的起诉方式,也是律师事务所通常采取的方式。
2. 保障刑事案件辩护质量
在刑事案件的辩护过程中,律师的三个职责是帮助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在案件中发挥积极作用。由于刑事案件涉及到被告人的协商自由、名誉和荣誉等重要权益,如果律师不能充分投入到辩护过程中,案件所造成的影响将会非常大,甚至可能导致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不公。
而事先收取全部费用可以避免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无法投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确保案件的辩护质量和效果。
3. 避免费用逃避
刑事案件的审理周期较长,一般需要数月乃至数年时间,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收费,律师在案件进程中有可能遇到很多被告人不支付或拖欠费用的情况,从而导致自身的核心资金链受到影响。为避免不必要的审查风险,事先收取全部费用可以避免被告人在案件进程中逃避费用的付费情况发生。
尽管事先一次性收取全部费用在一时间内会对被告人造成财务压力,但无疑是确保刑事案件辩护质量和维护律师权益的有效方式。同时,作为被告人在自由选择律师辩护权利的前提下,收取全部费用也是被告人聘请律师的责任和义务,只要律师在合同中明确了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被告人就须在委托律师的同时承担清晰的风险代理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