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怎么办?
公安机关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或者行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犯罪嫌疑人规定,被侦查机关约见、传唤、讯问等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提供辩护代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
首先,律师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律师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进一步的阶调查和分析。
其次,律师可以与当事人的通信家人、朋友或其他相关人士进行接触,了解更多的申请案情信息,并获取一些证据材料。这样可以有助于律师进行辩护策略的怎么制定,并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对于辩护。
第三,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的危害会见请求。在请求中,律师可以详细说明自己的恐怖活动身份和目的案件,并列出相关法律条款,说明当事人有权会见律师的需要合法性和必要性。在递交请求时,律师可以保留一份复印件,并要求公安机关在接收后签字确认。
如果公安机关拒绝律师的办案会见请求,律师可以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投诉。在投诉中,律师应详细说明公安机关的看守所违法行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律师也可以要求相关部门保护其职业权益,确保其正常行使辩护权利。
此外,律师可以借助媒体等公开渠道来曝光公安机关的反映违法行为,引起社会的国家安全关注和舆论的犯罪压力。在曝光时,律师可以提供相关的辩护律师证据材料,以便公众更好地了解情况并进行舆论监。
总之,当公安机关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时,我们可以通过与当事人联系、与当事人的应当家人或其他人士接触、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请求、向上级机关投诉以及借助媒体等渠道来维护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安排权益。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被侦查人的不得处境,并推动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事,确保被侦查人的是否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