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复印的案卷材料可以给委托人看吗?安全有效?外传风险?
律师复印的案卷材料是否可以给委托人看?
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案卷材料属于相关案件的一部分,记录了案件的起因、过程和结果等各种信息。在律师代理案件时,通常需要复印案卷材料用于案件代理工作。那么,律师复印的案卷材料是否可以给委托人看呢?这一问题涉及到律师的保密责任、案卷的安全性和外传风险等方面。
保密责任与案卷材料的查看权
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承担有保密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对承办案件的机密事保守,不得泄露。因此,律师复印的案卷材料通常包含案件的机密信息,不能随意对外公开或泄露。在这种情况下,给委托人查看复印的案卷材料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安全有效性的考量
律师复印的案卷材料通常是用于案件代理工作,为了保障案件的正常进行,应当确保案卷材料的安全有效。如果将复印的案卷材料交由委托人查看,可能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委托人可能会将案卷材料外传给他人,导致案件的机密信息泄露,对案件的进行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在维护案卷材料的安全有效性方面,律师应当重考虑是否将案卷材料交由委托人查看。
外传风险的评估与防
如果律师决定允委托人查看复印的案卷材料,需要对外传风险进行评估与防。律师可以与委托人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不得将复印的案卷材料外传或泄露。同时,律师应当监委托人对案卷材料的使用,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在案件代理结后,律师应当及时收回复印的案卷材料,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综上所述,律师复印的案卷材料在给委托人查看时需要重考虑。律师应当遵守保密责任,确保案卷材料的安全有效性,评估与防外传风险。在维护案件的正常进行和信息的安全性方面,律师应当审处理复印的案卷材料是否可以给委托人查看的问题。
精彩评论

当发生民事、刑事诉讼时,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没有自由的时候,可以委托律师。那么,律师在委托情况下收集到的证据要给委托人吗。

不可以。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一般涉及案件进程,一般不能给。《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但并未明示律师有权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示案卷材料。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未对此问题予以明确。

根据《bai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du》第三十三条犯罪zhi嫌疑人被dao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内或者采取强制容措之日起。不能看的两个方面内容: .审判委员会,以及合议庭的提供讨论笔录; b.有关其他案件线索的材料。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阅卷权的主体是律师,而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委托人。

本条中的法院“其他辩护人”包含不具有律师身份,但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代理其刑事案件的亲友。

委托人能否看案宗(一)原则上不可以。《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刑事案批捕后还不能查阅卷宗,刑事案件中,律师只有在审查起诉阶才能阅卷,侦查阶律师职能会见,不能阅卷。复印件不能给家属看。新的《律师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