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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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律师的权利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可,也可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作用 导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之日起,便有权委托辩护人,在案件侦查期间。法律主观: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律师在刑事辩护的权利具体如下: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本法第172条第(3)规定的案件不使用调解。 自此可见。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是否有权利请律师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权利请律师。《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有权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的人有: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聘请律师的权利包括: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或团体、个人。

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

自愿不强制,聘请律师是权利。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律师法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