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承担条款规定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承担条款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就相关债权债务的承担做出明确规定的条款。这个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在股权转让后,债权和债务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和处理,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债务的承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转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即在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继续承担其之前的全部债权债务。这种方式适用于转让方信誉良好,债权债务较少,且转让方愿意继续承担债务的情况。
2. 转让方承担部分债权债务:即在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继续承担部分债权债务,而另一部分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承担。这种方式适用于转让方愿意分摊一部分债务,但不愿意全部承担的情况。
3. 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债权债务:即在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再承担任何债权债务,全部由转让方承担。这种方式适用于转让方希望全面接管债权债务的情况。
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具体的债权债务承担方式,例如在特定时间内转让方继续承担债权债务,或者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与股权转让的相关约性条款相衔接等。
在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承担条款中,还需要明确规定债权债务的围、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具体细则,以确保各方在债权债务处理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承担条款的制定对于确保各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精彩评论

民法典对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由谁承担没有规定,而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转让股权后,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的法条是“债权人请求公司清偿债务,公司不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同时对出资不足的股东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提起诉讼。

民法典对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没有作出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如果公司股东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转让债权的,要通知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合并要经债权人同意,并且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当事人之间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人以其姓名或者名称已记载于股东名册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股权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原则上由公司这个企业法人承担。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若是内部转让。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