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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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办发[2012]67号2012年4月16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解读财务人员、经办人员在处理债务管理业务时,如果涉及到泄露保密信息、侵害客户权益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政府债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防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实际。

按规定需报上级政府债务管理部门批准举借的市属债务或对外提供担保的市政府,应由本级政府债务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八条不得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个人举借政府债务。

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政办发〔2018〕77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事业单位 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