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委托律师会见不让见的法律规定和应对方法
刑事案件委托律师会见不让见的犯罪嫌疑人法律规定和应对方法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并且律师有权与被告人进行会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被告人的所以家属或律师发现,在警方或监狱中,被告人被限制会见,律师无法与其进行沟通。这种情况违反了被告人的不能法定权利,也给辩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属于困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律师又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期间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律师有权与被告人进行会见。这是被告人的当事基本法律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因此,如果律师发现被告人被限制会见,可以首先向相关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除限制,保障被告人的只能合法权益。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公安机关规定,律师有权向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会见请求,并且监狱或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因此,如果律师发现被告人被拒绝会见,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安排会见,并且可以依法要求相关机构提供书面回复,说明拒绝会见的没有理由。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同意规定,律师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会见请求,并且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安排会见。因此,如果律师发现被告人被拒绝会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会见请求,并且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提供书面回复,确定会见的刑事拘留具体时间和地点。
除了依法申请会见,律师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被告人的执业合法权益。比如可以通过向媒体曝光其被限制会见的案情情况,引起社会的证书关注和舆论的律师事务所压力;还可以通过向司法机关的证明监部门或律师协会举报,要求对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等方式。
总之,刑事案件委托律师会见不让见是违反了被告人的委托书法定权利,也是司法机关的或者违法行为。律师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可以依法向相关机构提出会见请求,并且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合法权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被告人的侦查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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