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债权人与普通人的区别及优先权
1. 区别
工程债权人与普通人之间存在着几个明显的区别。
首先,工程债权人是指在工程目中提供劳务或材料等的债权人,通常是与工程目有直接关系的供应商、分包商或劳务人员。而普通人则指没有与工程目直接相关的个人或企业。
其次,工程债权人的债权来源于工程目的履约债权,即工程建设合同中的约定。而普通人的债权可能来自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借贷或不同的法律关系。
另外,由于工程债权人与工程目的直接关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债权人通常会面临更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他们必须与工程目的所有者、总承包商以及其他参与方进行协商和合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相比之下,普通人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的债权往往较为简单和直接。
2. 优先权
在处理债务违约或破产情况下,工程债权人通常享有一定的优先权。这是因为工程目的完成和质量对于整个工程目的价值和流转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工程债权人通常享有建设工程的先行权。这意味着在工程目竣工后,工程债权人可以首先优先受偿。在工程目破产或违约的情况下,工程债权人有权要求分得剩余资产的一定比例。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基本条例》,工程债权人还可以行使工程索赔的权利。如果工程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程损失或产生额外费用,工程债权人有权要求索赔。这也为工程债权人提供了一定的优先权。
最后,工程债权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工程停工或破产时,也可以优先取得工程目的设备、材料或工进度。这些优先权的设立旨在保护工程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目的顺利进行。
总之,工程债权人与普通人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工程债权人所享有的优先权是为了保护其在工程目中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并维护工程目的正常进行。工程债权人的优先权也体现了工程建设领域与其他领域债权人之间的差异和特殊性。
精彩评论

工程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债权人是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权是主张他人对自己的债务的权力。债务人是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是履行还款义务。在工合同中,就支付工程款而言,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是工单位、建设单位。因为工合同债是发生在建设单位和工单位之间的债。

[答案] A [解析] 工合同的订立, 会在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建设工程工 合同是双务合同,就完成工行为而言, 建设单位是债权人, 工单位是债务人。

法律规定,在工合同中,在支付工程款上,债权人是工单位,债务人建设单位。工合同之债是发生在建设单位和工单位之间的债。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各位债权人: 四川鸿建筑工程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9点30分准时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火凤凰智破平台”。一审庭审中,中岭公司自认欠新建业公司工程款87,065,000元,新建业公司认可其中82,244,2676元的工程量是老组织工。

综上,法律赋予了建设工程债权人的法定优先权利,建设工程债权人无需取得生效裁判文书,即可向执行法院直接主张参与分配,参与的本法方式可以是提交参与分配申请。

?互为债权债务人,当一方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另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则履行了义务的一方为债权人,对方为债务人。

(3)本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工程款债权的一并转让,既不增加中防投资公司的负担,也不损害中防投资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笔者认为。本案债权人对实际工人的债权,经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合法;实际工人未通过诉讼仲裁向承包人或发包人主张过工程款,各方无异议,属于怠于行使;故代位权是否成立。

建设工程领域,虽经国家反复立法规,但是客观上仍然存在大量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债权能否转让,也是债权转让难以回避的问题。 我们认为,即便是工合同无效。如果仅仅起诉被挂靠企业,然后流程式的进行债权申报,意味着实际工人可能百分之十的工程款都收不到。所以实际工人更需要的是实际意义上的胜诉(能够实际拿到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