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及多长时间?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期限,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不予起算时间和时限在不同的超过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在中国大法律下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保护规定。
一、起算时间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期间起算时间通常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的之日起。具体来说,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二十年起算时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通过当事人协商达成的义务人还款协议,起算时间是从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
2.根据法律规定的纠纷追索期限,起算时间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约定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
3.债权人以书面形式向债务人催告履行债务,起算时间是从催告送达之日开始;
4.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告失踪或者死亡,起算时间是从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告失踪或者死亡之日开始;
5.其他法律规定的最长起算时间。
二、时效期限
在中国大法律下,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二十一般期限为3年,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法院时效期限如下:
1.按照《合同法》规定,特定债务的最后诉讼时效期限为10年,例如租赁债务、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债务等;
2.如果发生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个人伤害的要求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
3.对于国家赔偿的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
三、中断和续展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限可能会中断或者续展,中断的明确方式包括:
1.法律规定的表示中断方式,例如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出借人中断方式。
续展的随时方式包括:
1.债权人与债务人重新协商达成新的权利人还款协议;
2.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部分债务。
需要注意的可以是,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限一旦止,将不能再继续行使诉讼权利。因此,债权人应该及时了解自己的日起权益和时效期限,并在规定的损害期限内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