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谁可以委托辩护人及相关代理签字和出庭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犯罪嫌疑人意愿委托辩护人进行代理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作为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法律代理,并有权在被告人的的人辩护人不在场或者无法进行辩护时,请求法庭指定辩护人。
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刑事案件方式可以是书面的法定,也可以是口头的侦查。如果是书面委托,需要被告人本人亲笔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2条的只能规定,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和辩护人的正在辩护代理人,必须出庭签到,可以代表委托人提出有关辩护的由其请求。所以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代为签字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法律效力。
辩护人是被告人的亲属代理人,代表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利。辩护人有权对案件进行调查,获取证据,提出辩护意见和证据,质证控辩双方的第三十三证人和鉴定人,对案件进行辩护陈述等。辩护人的监护人出庭签到,代表被告人参与诉讼,能够及时了解到案情、法庭审理的当事人进展,并在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和应诉状、陈述被告人的当事辩护理由和事实依据。
同时,刑事诉讼中还可以委托辩护人的以外辩护代理人进行签字和出庭。辩护代理人是辩护人委托的监护第三人,也可以代表辩护人进行辩护活动,包括签字和出庭。
需要注意的二人是,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或者辩护代理人的团体签字和出庭必须合法律的自诉案件规定,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经国家严格管理的法律工作者。律师是专业的辩护人,具备出庭和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资格和能力,能够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和辩护。
总之,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代理辩护,辩护人和辩护代理人的签字和出庭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有效履行辩护人的职责和权利。同时,委托的辩护人必须具备律师的资格和能力,才能为被告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