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及约定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债权债务的存续规定及约定

一、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主张分割

债权是指婚姻期间双方共同借款所形成的权利债权,债务是指婚姻期间双方一起承担的应当债务责任。离婚协议书中应包含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详细分割规定。

离婚协议的债权债务免除

1. 标明债权债务的放弃具体数额和来源:在离婚协议书中,应清楚列明共同债权债务的法院具体数额以及债务的人民法院来源,比如是否为房贷、车贷或信用卡等。

2. 债权债务的生活分割方式: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债权债务的当事人分割方式,可以选择由一方承担全部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分摊。也可以协商决定将债权债务转移给其中一方,另一方不再承担责任。

3. 债权债务的签订清偿方式: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债权债务的债权人清偿方式,如一次性清偿、分期偿还或根据双方经济状况灵活调整等。

二、对于个人债务的有的约定

离婚协议书中还应对个人债务进行约定。

1. 个人债务的关系归属: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个人债务由借款方个人承担。这些个人债务通常是离婚前双方已存在的当事,与夫妻共同债务无关。

2. 对个人债务的婚姻关系担保责任:如果一方为另一方的人民个人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责任,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保证担保责任是否仍然有效,以及保证人是否可以寻求追偿。

3. 个人债务的情况偿还责任: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离婚后个人债务的达成偿还责任由借款方个人承担,与夫妻共同债务无关。

小结:

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债权债务的问题规定及约定是保障离婚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通过明确约定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方式、清偿方式和个人债务的中的归属及担保责任,可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因此,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细致地考虑并明确约定债权债务的规定,以保证双方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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