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及处理方式
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债权。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权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夫妻可以选择平分共同债权。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平等地分担共同债权的责任和义务。无论债权是由一方还是双方共同产生的,都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其次,夫妻可以选择由一方承担共同债权。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时,一方可以愿意承担共同债权的责任,另一方则不再承担该债权的义务。这种方式需要双方达成明确的协议,确保一方的承担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夫妻也可以选择加入第三方担保。如果夫妻共同债权涉及到第三方的担保责任,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将该债权的责任和义务由担保方承担,减轻双方的负担。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夫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权的处理方式,并根据法院的判决执行。人民法院会依法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共同债权的产生方式、夫妻双方的意愿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
总之,夫妻共同债权的处理方式应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和实际情况确定。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遵循公平原则、维护双方的利益,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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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条夫妻双?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名义为家庭?常。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债权人利益和夫妻另一方利益量后,结合当时的经济社会生活和审判实践情况,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通过该解释第二十四条,确定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裁量标准。

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超出,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