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害人委托权限规定及授权委托书本
刑事案件被害人委托权限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包括提供证据、出庭作证、申请赔偿等。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并便于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力,可以制定被害人委托权限规定。一般来说,被害人可以将自己的权利委托给亲友、律师或其他信任的代理人。
被害人的委托权限规定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委托的内容:明确被害人委托的具体事,例如是否有权代表被害人提供证据、是否可以出庭作证、是否可以提出申请等。
2. 委托的围:明确委托人可以委托的对象,可以是亲友、律师或其他信任的代理人。
3. 委托的期限:规定委托的生效时间和止时间,保证被害人的委托权利不会被滥用。
4. 委托的方式: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委托,也可以口头形式进行委托。书面形式可以包括授权委托书,由被害人签字确认,并加公章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5. 委托的方式:规定委托是否具有可撤销性,即被害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并通知委托的对象。
授权委托书本
委托人(姓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内容:
委托时间:
委托期限:
委托方式:
授权委托书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与被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就刑事案件的相关事宜达成了如下协议:
1. 甲方委托乙方代表其出庭作证,提供证据等相关事务。
2.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申请赔偿,代表其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协商及谈判。
3. 甲方保证乙方在行使委托的权限时,提供一切协助,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据。
4. 乙方在行使委托的权限时,应当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个人隐私等信息。
5. 甲方委托乙方的权限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刑事案件结之日止。
6. 甲方有权随时撤销本委托,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补充签署撤销委托协议。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字/加公章):
日期:
被委托人(签字/加公章):
日期:
精彩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