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债务协议书
股东债务协议书
《股东债务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XXXXX
甲方:公司A(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乙方:公司B(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鉴于:
1. 甲方和乙方为合法注册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债务风险。
2. 甲方和乙方均希望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股东债务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债务:指在甲乙双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债务。
1.2 股东债务:指甲方和乙方以其在本公司的股东身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条 提前通知义务
2.1 甲方和乙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其发现自己可能无法履行其股东债务时。
2.2 在收到通知后,对方应与债权人协商并寻求解决方案,以减小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第三条 甲方的债务承担
3.1 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应承担公司发生的全部债务的连带责任。
3.2 甲方若无法履行其股东债务,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乙方的协助下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四条 乙方的债务承担
4.1 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应承担公司发生的全部债务的连带责任。
4.2 乙方若无法履行其股东债务,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寻找解决方案。
第五条 解决争议
5.1 对于因股东债务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5.2 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生效和解释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力。
6.2 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6.3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以上为《股东债务协议书》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遵守该协议的各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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