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下借款与还款表现本应遵循合同约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近年来若干债务人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变身“老赖”给银行追务带来了极大困扰。2018年一家银行在追讨500万元贷款的期间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
2016年底江苏沛县55岁的农民老潘意外发现本身的名字出现在一家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拥有该公司股份。这本应是值得高兴的事情,这个天上掉下来的股份并未给老潘带来任何好处。相反,他由此背负了500万元的债务。
原来,这家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了银行500万元贷款。银行在追务时,将老潘作为股东追加为被告。尽管老潘坚称自身从未向任何人借过钱,但经过审理,判决老潘向银行偿还500万元贷款及利息,并对其选用了施行措施。
老赖现象的出现,既有债务人自身的起因也有社会环境的因素。部分债务人缺乏诚信意识,恶意拖欠债务,企图逃避还款责任。部分债务人确实因经营困难、收入不稳定等起因,无力偿还贷款。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施行力度不足等也为老赖现象提供了土壤。
面对银行的追讨,老赖们往往会采纳各种手段逃避还款责任。他们可能存在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甚至以等极端办法逃避债务。这些行为给银行追务带来了极大困难。
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债务人有义务依照合同协定还款,但实际操作中,银行在追务时仍面临诸多障碍。例如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往往难以通过拍卖抵押物等形式实现债权。法律对老赖的处罚力度不足,也使得他们有恃无恐。
当前,社会上存在一种“欠债不还”的恶劣风气。部分债务人认为,欠债不还是一种能力,甚至将其作为一种生存手段。这类风气对银行追务产生了负面影响。
面对老赖难题,银行应选用以下措施应对: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应严格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保证贷款安全。同时加强贷后管理,及时发现债务人的异常行为,防范风险。
建议我国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老赖的处罚力度,保障银行的合法权益。例如,可借鉴其他实行个人破产制度,让无力偿还债务的人有序退出市场。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诚信理念,引导债务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让老赖无处遁形。
老赖现象不仅损害了银行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面对这一难题,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风险防范,完善法律制度,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